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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联合会俱乐部管理办法

2019年05月30日 13:39  点击:[]



2019年,紧跟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培养方案创新升级活动,联合会也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旨在提升联合会的服务质量,更加聚焦学生需求,助力同济MBA “3D实践坊”创新培养方案的实施。



为了更加聚焦学生需求,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的发展,MBA中心审定批准了联合会俱乐部管理办法。现将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联合会俱乐部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

联合会俱乐部管理办法


一. 俱乐部成立条件

第一条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联合会(以下简称“同济经管MBA联合会”)下属俱乐部在正式成立以前,须满足如下条件:

1、俱乐部负责人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同济经管MBA联合会提交成立申请、召开成立筹备会,并提交工作计划;

2、俱乐部成立筹备会召开以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

3、在试运营期间,筹备会须每月至少组织活动一次,并定期向同济经管MBA联合会汇报运行情况;

4、俱乐部注册会员不低于15人(含);

5、同济大学经管学院MBA联合会根据筹备会运行情况,在试运行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作岀批复。


二.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的确定。名称须符合同济经管学院MBA联合会俱乐部命名规范,在俱乐部名称前冠“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字样,简称“同济经管MBA”,试运行期间在俱乐部名称后加“(筹)”字样。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的确定。该俱乐部是由同济经管学院在读及毕业MBA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盈利组织,是同济大学经管学院MBA联合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的确定。宗旨应主要以丰富在校生及校友业余生活、共同推进商学院学生兴趣爱好及行业交流为目标,并以不违背同济大学经管学院MBA联合会的宗旨为原则。

第四条 俱乐部原则的确定。俱乐部的设立和发展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同济经管MBA联合会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同济大学经管学院MBA中心及同济经管MBA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俱乐部办公地址的确定。俱乐部可自行选择是否设立固定办公及活动地址,如设立需进行报备。

第六条 俱乐部活动经费的来源及支出。俱乐部应自筹活动等相关资金,并在每个季度末向注册会员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并向同济经管MBA联合会报备。

第七条 俱乐部活动的宣传和审核。俱乐部活动应符合学校、学院、中心和联合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活动内容积极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案需及时向同济经管MBA联合会报备并经由同济经管MBA官方宣传渠道发布。


三. 职责

第一条 俱乐部基本任务的确定。统筹会员及会籍管理,组织各类交流活动,指导、管理、协调、监督行业及兴趣俱乐部的建设,促进与各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资源分享,为会员提供有益服务及资源。

第二条 俱乐部的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学员联系网络,促进同学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2、举办各种形式的沙龙、研讨会、论坛、行业交流及咨询会等活动;

3、举办文体及商务等活动;

4、支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5、为同济经管学院MBA中心的发展建言献策。


四. 会员

第一条 凡是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学生和校友,并未履行退会相关规定的,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成为会员。


五.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俱乐部建议设置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干事若干。

第二条 俱乐部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会员选举产生(原则上应体现跨区域、跨行业、跨界别的广泛性),并上报同济经管MBA联合会批准备案。以上人员共同构成俱乐部的议事机构,其职责包括:

1、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章程及监督章程的实施;

2、全面负责俱乐部的活动开展工作;

3、决定注册会员的入会与退会;

4、审议相应的工作报告;

5、提名下一任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6、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并提出下一半年工作计划;

7、代表俱乐部参加同济大学经管学院MBA联合会的各类学生校友活动。

第三条 俱乐部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各下设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同学间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品行端正、顾全大局,具有为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

4、无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标准任期为一年,可经提名选举后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下一任俱乐部干部的产生由上一任俱乐部会长提名,经MBA联合会审议后,进行公示。


六. 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一条 俱乐部章程的制定:章程由俱乐部秘书处提出草案;提请同济经管MBA联合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条 俱乐部章程的修改:由俱乐部秘书处提案,经同济经管MBA联合会审议后生效。


七. 终止程序

第一条 俱乐部遇如下情况应解散:

1、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解散;

2、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联合会要求解散;

3、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被撤销。


八.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联合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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