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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经管MBA中心关于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0年01月07日 09:41  点击:[]

一、总则

在学校相关规定下,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现拟定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研究生有关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细则。本细则旨在建立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 MBA)研究生有关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机制,充分激励每个 MBA 学员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在各项学习、工作中争当模范带头的骨干作用。结合我院MBA中心实际情况,由学院推动, MBA中心、MBA联合会制定、修正并执行该细则,最大程度地实现 MBA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学员自治管理。

二、评选对象

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同济大学MBA学员。具体为MBA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干事、俱乐部负责人、班级干部、班级综合表现优秀的学员等。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评选对象应满足《同济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通过各科考核。

4.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赛事,及学校、学院、MBA中心和班级的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海外交流交换项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

四、申请、审核流程

1.本人自荐。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在班级范围内自荐并自主评分。

2.班级民主评议。班委在班主任监督下,组织班级学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班级民主评选,候选人应至少获全班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

3.中心公示。MBA中心将根据各评选细则进行评选,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要求向各上级汇报备案。

五、评分细则表

表 1:同济经管MBA中心关于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积分表

项目

细分项目

评分规则

积分上限

备注

学习类

学习成绩

绩点

4

保留小数

活动类

联合会成员

联合会主席/部长/干事

5/4/3

5


班级干部

班长/班委

4/3

4


联合会俱乐部

发起人、负责人/主要组织者/成员

4/3/2

4


学员公益类活动(在读期间,以同济 MBA名义发起或参加)

发起人、总负责人/积极组织者/活动参与者

5/4/3

5


海外交换

双学位/非学位

4/2

4


海外交流(游学)

0.5/次

2


MBA中心活动志愿者

0.5/次

4


赛事类

国家级及以上大赛

特、一、二、三等奖

10/8/6

10

每次

省/区域级大赛

一、二、三等奖

8/6/4

8

每次

校级/企业大赛

一、二、三等奖

6/4/2

6

每次

院级赛事

一、二、三等奖

4/3/2

4

每次

赛事参与(需有作品展示或证书)

0.5/次

1

每次

六、附则

1. MBA中心保留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2. 各类活动是否纳入本评分细则的认定,将于活动开始前公布,或请咨询MBA中心、联合会。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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