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8级MBA超期研究生:
经同济大学MBA中心的初步核实,下列名单中的MBA研究生未按《同济大学MBA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同济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在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或完成论文答辩。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同济大学超期研究生管理规定》,经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教务会议审定,拟对下列附件名单中未修满学分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公示期为从即日起到之后的5天内。
学生本人若对此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MBA中心提出申诉。学生被作“退学处理”后,可按同济MBA官网发布的《关于领取退学处理决定的通知》的要求,领取自己的《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特此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中心
2023.9. 18
上一条:同济大学研究生手册(2023版) 下一条:MBA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规范
【关闭】